郭永平律师

郭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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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永平
    你好, 离婚有协议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需要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四个问题: 1、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是法定离婚条件其实只要你想离婚都可以起诉,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进行调解;对方不同意的,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婚,否则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2、孩子的抚养权: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如遇新的情况,孩子生病,教育费的增加,物价的上涨,以前的按月支付的生活费远低于现在的生活水平,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费数额。 3、财产;领取结婚证是划分是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一般婚内财产房屋、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前购买的房屋,只登记一人名下)及个人生活用品(高档服装、名牌包、戒指、首饰、笔记本、手机)属于个人。 4、债务,婚内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 如果你是准备起诉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你需要到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调取结婚证档案。
    2014-03-27
  • 郭永平
    你想告什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个损害赔偿请求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多分的,或对方净身出户;告第三者没权限,非法同居没有办法,重婚必须有两个结婚证才行,或者事实婚(1994年2月1日以前的没领取结婚证的,周围人认为是夫妻的)现在已经不可能有这种现象了;那就离婚吧,协议离婚吧;房产与车辆及存款或股票,股权或期货; 办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 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 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 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 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2014-03-27
  • 郭永平
    折价补偿给女方,以10年为限,享受了几年,就减去几年;如花费10万元装修,住了2年,还有8年没有享受,你就给8万元就可以了。
    2014-03-27
  • 郭永平
    财产很宽泛,你指的是啥?一般你坚决不离婚,并写一个不离婚理由书或情况说明,拖延时间,准备好后打官司,是个策略。一般法院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的,无法定离婚理由; 离婚有协议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需要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四个问题: 1、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是法定离婚条件其实只要你想离婚都可以起诉,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进行调解;对方不同意的,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婚,否则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2、孩子的抚养权: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如遇新的情况,孩子生病,教育费的增加,物价的上涨,以前的按月支付的生活费远低于现在的生活水平,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费数额。 3、财产;领取结婚证是划分是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一般婚内财产房屋、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前购买的房屋,只登记一人名下)及个人生活用品(高档服装、名牌包、戒指、首饰、笔记本、手机)属于个人。 4、债务,婚内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 如果你是准备起诉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你需要到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调取结婚证档案。
    2014-03-27
  • 郭永平
    第一,抚养费是他工资的30%,要你去证明,工资卡或工资条或申请法院调取 第二,他有权探视并不得拒绝,这是亲权,强制规定 第三,不要孩子就协商归男方或男方父母养,毕竟是个男孩 第四,给你一些法律参考一下: 离婚有协议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需要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四个问题: 1、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是法定离婚条件其实只要你想离婚都可以起诉,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进行调解;对方不同意的,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婚,否则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2、孩子的抚养权: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如遇新的情况,孩子生病,教育费的增加,物价的上涨,以前的按月支付的生活费远低于现在的生活水平,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费数额。 3、财产;领取结婚证是划分是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一般婚内财产房屋、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前购买的房屋,只登记一人名下)及个人生活用品(高档服装、名牌包、戒指、首饰、笔记本、手机)属于个人。 4、债务,婚内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 如果你是准备起诉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你需要到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调取结婚证档案。
    2014-03-27
  • 郭永平
    结婚22年了,为啥不好好的过下去。离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之前打你和拿刀等情节,你又没有报案,配出所也没有处理,无证据,时间过去很久了,很难作为理由;至于他带其他女人,也只是你的猜测,没有照片、视频等,反而你跑出去,对自己的儿女,不闻不问,不管他们的死活,上学生病照顾孩子,你倒是有过错,遗弃家庭成员。至于女儿结婚,你也没有张罗,帮忙,长时间不探望,和孩子比较疏远,孩子很可能恨你,亲情、爱情缺失,要好好争取,沟通感情,处理好关系。如果坚决要离婚,参考一下: 离婚有协议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需要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四个问题: 1、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是法定离婚条件其实只要你想离婚都可以起诉,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进行调解;对方不同意的,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婚,否则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2、孩子的抚养权: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如遇新的情况,孩子生病,教育费的增加,物价的上涨,以前的按月支付的生活费远低于现在的生活水平,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费数额。 3、财产;领取结婚证是划分是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一般婚内财产房屋、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前购买的房屋,只登记一人名下)及个人生活用品(高档服装、名牌包、戒指、首饰、笔记本、手机)属于个人。 4、债务,婚内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 如果你是准备起诉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你需要到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调取结婚证档案。
    2014-03-27
  • 郭永平
    女方有利,有学识有财力,孩子最需要。给你法律参考一下,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2014-03-27
  • 郭永平
    1、如果你特别授权给他人,注明谁谁谁可以代为放弃对债务人(本案被告)的追偿权;必须写这句话才行;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没有注明代为放弃对债务人(本案被告)的追偿权,所以律师不可能放弃你的权利; 3、法院也不会认可他人的放弃你的权利的行为,你还了钱,你不能追偿,白白垫钱,这对担保人极为不利,本着和谐社会,解决矛盾,这种放弃的行为没有人会同意的;你有绝对的追偿权,一般你还债,法院应在判决书中注明你有向第一被告(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否则在你还钱后保留好判决书及还欠的凭证(一般把款打到法院,由法院通知债权人来领取保险),另行起诉,索要你担保的数额。 祝你好运!
    20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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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郭永平
  • 执业律所:宁夏沙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40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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