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军律师

杨建军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继承

法律咨询
  • 杨建军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您阐述的行为不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
    2022-03-22
  • 杨建军
    您好,抚养费数额如果无法确定,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来确定。
    2022-03-21
  • 杨建军
    您好,拖欠工资问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工地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2022-03-21
  • 杨建军
    您好,劳动者付出劳动,依法享有劳动报酬。 请问您是于中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是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中介公司或者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调解,或仲裁。如果不是,则向与你实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讨要工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疑问可寻求法律咨询或联系律师。
    2022-03-21
  • 杨建军
    您好,按照政策规定,隔离期间的员工工资支付大致情况为若是集中隔离的,应当正常发工资;居家隔离的,能远程提供劳动,也应当支付正常工资,不能提供劳动的,可以与员工协商用连休假等抵扣,员工不同意的,参照企业停产停工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若是员工自己未遵守防控措施导致隔离,企业无需支付工资。 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可联系律师进一步咨询。
    2022-03-21
  • 杨建军
    您好,请问您的劳动合同如何约定工资支付数额和时间的? 认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需要多方因素综合判断,如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公司是否是无正当理由延发等。
    2022-03-21
  • 杨建军
    您好,企业对劳动者岗位变动应当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2022-03-21
  • 杨建军
    您好,申请赔偿是您固有的权利,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您在被解除劳动合同两年内未有中断、中止仲裁时效行为的,向仲裁委申请赔偿将丧失胜诉权,除非公司自愿赔偿。
    2022-03-2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杨建军
  • 执业律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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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10层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