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
李树满自1997年考取律师资格后,开始执业于黑龙江省林都律师事务所,多年的实践取得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愿以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最全面的服务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这种协议把房子给孩子的行为是一种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处理,在法律上定性为赠与,这种赠与应以实际交付为原则,相对于房产以过户为准,可以说到现在为止这个房子还是你与你前夫的共有财产.关于口头协议,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可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