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员,法学本科,湖北新理念律师事务所主任。自1999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先后在恩施州第一律师事务所、湖北施南律师事务所、湖北新理念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执业以来,始终坚持诚信做人,勤勉尽责的原则,全力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期间先后承办了大量有影响力的刑事辩护案件以及民商案件代理【其中,担任故意杀人案件史某某的辩护人,经2次上诉由死刑立即执行宣告无罪;担任朱某某返还财产案代理人维权成功,该案为恩施法院适用公序良俗判决第一案】。现担任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中共恩施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恩施市城管局、科技局、园林局、湖北西部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湖北立翔工艺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行政、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企业投融资、股权托管、重组并购等非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