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锋律师,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以来办理了数百起民商事案件,专注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继承案件。执业理念:以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法律技能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合法权益。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动纠纷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孙某,女,1965年8月2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锋,律师。被告:付某,男,1976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被告: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住所地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086xxxxxxxx。负责人:熊某。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某,江西胜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判决如下:一、原告孙某因本案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总额为人民币128101.30元,扣除被告付某垫付的医疗费38727.10元、被告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垫付的医疗费10000元,原告孙某尚应得赔偿款人民币79374.20元。二、被告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孙某人民币79374.20元,支付给被告付某垫付款人民币34826.28元。三、驳回原告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分析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xxxx大道紫金城*座写字楼*****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xxxxxxx45XM。负责人:杨某,该分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傅某,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6012013xxxxxxxx。委托诉讼代理人:夏某,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6012018xxxxxxxx。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石某,男,1969年06月12日生,汉族,身份证住址为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锋,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1510187512。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熊某,男,1978年10月13日生,汉族,身份证住址为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昌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营业场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06xxxxxxxx。法定代表人:陈某。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方胜诉。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王某,男,生于1987年10月20日,汉族,安徽省阜阳市人,现住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锋律师。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财产保全,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诉或上诉,代收法律文书,代领标的款。被告:徐某,男,生于1993年8月8日,汉族,住江西省。被告:汤某,男,生于1968年3月3日,汉族,浙江省人,户籍地浙江省永嘉县。现住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被告: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负责人:赵某,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程某,湖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代为起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上诉,代收法律文书。2016年9月2日21时许,被告徐某驾驶赣A×××××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沪渝高速公路渝沪向699KM+200M处时,车辆在慢速车道内撞上前方同车道内由被告汤晓敏驾驶的陕A×××××号车尾部,后赣A×××××号车失控撞上中央分隔带护栏停于快速车道和慢速车道内,造成赣A×××××号车内乘坐人王恒及XX文受伤,赣A×××××号及陕A×××××号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原告在受伤后在××××人民医院、江西××××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需15000元。此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汤某负次要责任,原告和XX文无责任。赣A×××××号未投保乘客险,陕A×××××号车在被告××××财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限额50万元,购买了不计免赔,保险时间自2015年9月29日至2016年9月28日)。判决如下:一、由被告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在陕A×××××号车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王某70658.80元,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完毕。二、由被告徐某赔偿原告王某90195.71元,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完毕。三、由被告汤某赔偿原告王某540元,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完毕。四、驳回原告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试用期内离职的员工有工资吗支付。正常的劳动是有报酬的。1.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劳动者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支付经济补偿,但应按劳动者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2.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部颁发的,当双方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人的工资在一次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可先通过电话向当地劳动执法监督大队投诉,由当地劳动执法监督大队按照劳动保障监督、责令改正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如果不能,您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试用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当你拖欠工资时,如果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需要保留以下证据以保护你的权利: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分配名单),支付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文件,可以证明你的身份,如“工作牌”和“服务卡片”雇主出具的员工,和员工的“登记表”填写“申请表”和其他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工人的证言等。当用人单位在员工辞职后不支付其应得的工资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的;2.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督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劳动监察投诉相对简单,适用于工资少、纠纷少、免费;有较多的劳动仲裁程序,适用于比较复杂或工资较高的,或需要申请经济补偿和补偿金的。它也是免费的。员工在试用期间可以带薪离职。由于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
你需要什么材料来申请拖欠工资员工在起诉公司拖欠工资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控诉。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在最近三个月内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登记材料或者公司登记证明等主要登记材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证明。3.委托原告起诉的,应当提交原告的委托书。代理人是公民的,应当同时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应当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书的复印件。4.证明存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性劳动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表等。5.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服务退回证明、拒绝受理通知书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事先处理劳动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6.与索赔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实践中,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起诉对方及时支付工资,都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因此,如果涉及的工资金额较大,且单凭证据难以收集,建议在必要时找专业律师进行干预。二、农民工到哪里去仲裁工资农民工在领取工资前,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报告。根据劳动法第91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工人工资、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无故扣缴、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劳动合同终止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不愿协商、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不愿调解、不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实践中,如果一个工人有拖欠工资的问题,他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的通知,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直接向劳动合同发生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
一、广告法中肖像权的内容是什么《广告法》规定的肖像权的内容是肖像权受到侵犯需要承担责任。肖像权、表演权侵权的法律问题1.使用卡通形象。2.在变相广告中使用他人的形象。有些企业不采用传统的广告方式,而是用变相的方式宣传自己,并在这种宣传中利用他人的形象。3.使用他人的裸体形象,即未经许可直接将他人的形象用于广告宣传的行为。二、肖像权的内容是什么1.肖像制作专有权就摄影而言,它是通过摄影将自然人的外貌形象固定在胶片、照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将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人像的全过程。肖像制作专有权包括:第一,肖像所有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决定制作自己的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不得干涉;第二,肖像所有者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进行自己的肖像创作。非法制作他人肖像构成侵权。从严格意义上讲,应该理解的是,肖像制作的专有权是否受到侵犯,取决于制作者在制作时是否获得了肖像所有者的许可。如果制作者未经许可擅自制作——即使是为了私人收藏的目的,也不会侵犯肖像所有者的直接利益,那么也构成了对肖像制作专有权的侵犯。就摄影者而言,只要是拿着相机针对自然人进行人像摄影,未经本人同意强行拍照,属于侵权行为。2.肖像专有权使用肖像一旦固定在一定的物质载体(制作)上,它就独立于世界,可以被人支配和使用。虽然肖像的使用价值具有普遍意义,但只有肖像的所有者才能享有使用它的专有权。其基本内容是:第一,自然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并通过使用获得精神满足和财产利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共秩序及良好习俗)。第二,自然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其肖像并决定从中获得报酬(这需要与用户平等协商并签订肖像使用合同)。第三,自然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3.肖像权的保护肖像利益是公民独有的人格利益,不得被他人干涉和侵犯。主要体现在:第一,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本人许可,自行拍摄肖像;第二,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第三,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其肖像进行破坏、污辱、诋毁和歪曲。一般原则是:公民有权同意或不同意在客观的物质媒介和空间上复制自己的形象;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其实很关心肖像权,但是有些人经常侵犯肖像权。他们通常禁止他人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拍摄自己的肖像,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需要依法追究责任。
您好,如果是借款,可以在你的住所地起诉哈,方便的话可以与我沟通,看看怎么解决哦。
您好,这个可以的,你可以要求车主、司机和对方司机一起承担责任哈。
您好,你可以以未缴纳社保名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后面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哦
有钱给骗子,就不能请个律师或者付个咨询费咨询一下律师吗
你好,可以的,具体情况我们需要看下证据情况哦
你好,请问什么原因要退首付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