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兵,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共产党员。业务领域:合同纠纷、房地产、建筑工程、公司股权、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执业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每一个案件中,追求正义,兼顾公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综合,涉外纠纷
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对于职务侵占罪,它并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那么职务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一)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公司解散清算需要做的工作有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和公告以及债权申报的相关工作。公司解散后首先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成员应该由专门的人员构成,清算组的责任是在清理公司财产时编撰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及时通知债权人公司当下的情况。二、公司解散清算由谁成立清算组(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尽快成立会对债权人、债务人更有益。(二)公司解散清算需要哪些材料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公司《章程》及相关企业登记资料;4、公司经营状况审计报告;5、公司现有资产评估报告(视情况而定);6、债权债务清册;7、欠发欠交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税费等情况;8、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包括执行、被执行)。(三)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的区别(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表现在: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二)者的区别表现在: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想必大家都一定的了解,对于买卖合同,一般都是有规定交付的约定时限和相关内容的,那么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付款期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二、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一)买受人和出卖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三)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四)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五)结算方式;(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解散公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婚前买房首付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可以拿着借条在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偿还
工资及绩效发放方式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具体是什么情况 可以详细说下
这还得看受伤的人年龄状况及所在城市职工工资水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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