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媛律师,法学本科毕业,现为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媛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建设工程施工等民商事案件。凭借专业的法学基础和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清晰的办案思路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理念: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自己所服务的当事人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李媛律师,法学本科毕业,现为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媛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建设工程施工等民商事案件。凭借专业的法学基础和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清晰的办案思路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理念: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自己所服务的当事人
原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你好,你说的这中情况属于交通事故,由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赔偿,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则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详细咨询。
你好,建议来电说清你的问题。
你好,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好,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户评价:感谢律师耐心的为我解答,希望您一切顺利。
用户评价:人很热心,如有亲朋好友需要第一个推荐你,谢谢!
用户评价:谢谢您的解答。我会采取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