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徐律师,多年来办理婚姻纠纷;也处理多起合同、房产等,担任多家法公司律顾问;成功办理过多起复杂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办案过程中,始终遵守承诺:1、办案认真负责、忠于委托人利益;2、及时通报进展、保持良性沟通;3、律师收费合法有据、公平透明。亦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信任。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婚前个人财产在长期共同生活后转为共有的规定早已作废不少人认为,新解释实施前,老公或老婆的婚前个人财产,可以在共同生活一定年限后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实际上,最高法1993年的司法解释确实有过相关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法同年的《婚姻法解释(一)》明确指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三)》将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且产权登记在首付人名下作为确定婚前个人财产的依据,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则规定由产权登记人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网友将其简练概括为“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案例:张xx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可房价涨得很快,仅仅半年时间,他那套房涨了6万元。李xx得知后,将丈夫和买房人一起告上了法庭,称房子是双方共同财产,不经自己同意,张xx私自卖房的行为无效,要求认定买卖协议无效,退还房子。真的是这样吗?《解释》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例:张xx婚前买了一套房子,与李xx结婚后,答应将该房子赠与李xx,但过户手续没办。后来,两人闹离婚时,张xx不同意将房子给李xx,李xx要求履行合同,原来的约定还有效吗?《解释》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有固定格式,写明你的诉请,递交到法院。可以咨询或者请律师代理。
走买卖或者赠与方式,但是,除夫妻关系外的其他亲属关系,房产证去名要交个税的,以及契税,是去掉人所占房子的比例来算, 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五年的还要交一定比例的营业税
会,属夫妻共同财产。
拒绝自动离职。可以请病假。
不可以,必须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不合理,休息请假注意手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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