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芳,女,先后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和兰州大学,分别取得工学学士学位和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系甘肃律师协会会员和甘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员。
现执业于甘肃韩兆周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认真研究公司、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承接了多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身份确认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并给多家房地产公司起草、修改上百份合同,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曾与主任律师一起承办了华邦女子饰品广场火灾索赔案、东方红地下商城租赁纠纷案、交行诉定远塑料执行案等标的额几百万的诉讼案件,并在某大型物流运输公司、某商贸公司、某自动化控制技术公司以及某种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并与有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执业过程中,尤其对离婚诉讼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有独到的研究和经验。办理了大量离婚案件,案件范围遍及甘南、陇南、临夏、白银、景泰、武威、定西、天水等地,顺利追回了多起关于对方当事人转移的共同财产,涉案标的达几百万。为要求抚养子女、因对方有过错而请求获得赔偿的当事人积极奔走、多方取证,以充足的证据得到法院的支持,最终为当事人赢得了官司。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也形成了自己的系统经验和方法,从代理做伤残等级鉴定到立案、开庭、判决等一系列过程,不但节省当事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且理赔数额常常超出当事人的预期,满意度很高。
本律师主要为婚姻纠纷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有:
1、婚前财产以及婚内个人财产约定的协议起草及律师见证,代办婚前个人财产公证;
2、起草离婚协议、代书遗嘱及遗嘱律师见证,代办遗嘱公证;
3、代书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各类法律文书;
提供各类法律咨询;
4、代理离婚诉讼、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遗产继承诉讼等;
5、对婚姻纠纷中牵涉的对方过错、共同财产范围及情况的调查取证;
6、居间调解,签发律师函;
7、其他牵涉婚姻家庭的法律服务。
本律师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有:
1、代理做伤残等级鉴定和后续治疗费鉴定;
2、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损害赔偿方面的咨询,测算索赔数额;
3、代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4、为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居间调解,代书损害赔偿协议书;
5、其他涉及交通事故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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