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贝贝律师

张贝贝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劳动纠纷

合同到期终止就完事儿啦?

来源:张贝贝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18
人浏览

       何某2020年3月4日到某设计公司从事文员工作,双方在何某入职当天签订了为期二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0年3月4日起至2022年3月3日止。该设计公司2022年3月2日,向何某发出书面通知载明:“由于何某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决定期满后不再与何某续签劳动合同,请何某在收到通知的次日前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双方在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就支付经济补偿事宜产生争议。公司以双方属于合同到期协商一致解除为由,拒绝向何某支付经济补偿,何某认为公司提出辞退理应支付经济补偿。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支持了何某的仲裁请求。

      本案中,通过何某在收到通知后第二天前来办理离职手续的行为可看出,何某与设计公司就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达成了一致,同时何某并没有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意味着除非劳动者存在拒绝续签的情况,否则用人单位仍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内容由张贝贝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贝贝律师咨询。
张贝贝律师
张贝贝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2876 万人好评:12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内江路交叉口东南100米中海四信里中海大厦161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贝贝
  • 执业律所: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76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内江路交叉口东南100米中海四信里中海大厦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