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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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成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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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黑龙江-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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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黑龙江唯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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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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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23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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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专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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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瀚沃商贸城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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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强制执行已有两年时间就是不给钱该怎么办老赖被强制执行已有两年时间就是不给钱的解决方式是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可以等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或者申请人发现财产线索再重法院强制执行今天 12:4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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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律方面的事宜。这类事宜一般都不能够让给公司其他人员去处理,这个时候企业一般会请一些法律顾问以解决问题。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哪些及其相关问题。(一)日常法律事务:1、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3、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4、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5、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6、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7、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8、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9、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10、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11、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12、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三)诉讼法律事务:1、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2、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3、代理顾问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三、企业法律顾问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方法:(二)确认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主要有六种表现形式: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以上就是关于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哪些及其相关问题,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在于避免法律风险,规避法律责任,但绝对不是使违法行为合法化。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企业法律顾问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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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情况
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二、企业注销后债权债务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一)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二)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三)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四)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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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欠债会冻结公司账户吗
司账户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二、欠债法院会封父母房子吗欠债法院不会封父母房子。子女欠债,房子是父母的名字法院无权查封。如果该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其物权就归父母所有,不属于子女的财产,而且子女欠债也应该由子女来承担,父母没有帮助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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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可以请律师吗
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二、刑事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除非是违法程序采取拘留,如未经审批,办案人员擅自决定的,这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或者前面也都是依法审批的,但如果拘留超过了时限,一般是37天,同时后来又撤案、不起诉或无罪的。这二个条件如果同时满足时,是可以申请郭嘉赔偿的。实际上这种情况是很难同时发生的。一般正常情况下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后,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强制措施的,最多的情况就是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后报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变更取保候审的,这种一般是不赔的。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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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律师成功代理民间借贷案件
诉讼代理人:高志博,黑龙江圣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某。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某经本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给付本金肆拾捌万伍仟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2月3日起按月息百分之二计算至还清为止)。事实和理由:2019年12月1日原被告签订借条,双方约定借款本金肆拾捌万伍仟元,被告在2019年12月3日前还清全部钱款,逾期不换,按月息百分之二直至还清为止,并承担追款过程中的全部费用。但至今,被告没有偿还,故诉至法院。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原告提交的借条、订货结算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视频客观、真实,能够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借款事实,本院予以采信。被告未举示证据。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9年,原告向案外人榴莲加工厂浦金全账号两次共汇入496000元,用于支付榴莲定金。2019年11月28日,榴莲加工厂可以出货,被告将榴莲货物提走并卖出,榴莲货款未支付给原告。原告找到被告至榴莲加工厂对账,被告向原告偿还11000元。被告于2019年12月1日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款人刘某,今借到李某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元(¥485000)。双方约定在2019年12月3日前还清全部欠款,逾期不还,按月息2%直至还清为止并承担追款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借条出具后,被告至今未偿还上述借款。本院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应履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被告未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向原告偿还借款,已构成违约,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双方约定的月息2%的逾期利息给付,不超过法定标准;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标准计付。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李某给付借款本金485000元;二、被告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李某支付以485000为基数按照月息2%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逾期利息;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标准计付;三、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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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律师成功代理被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
方当事人有无补充?被告伊某:我方不存在侵权行为,但同意支付原告部分款项,本案就此了结。原:被告伊某同意支付部分款项,故自愿撤回对被告钱某的起诉,并将诉讼请求的金额变更为4万元,请予准许审: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钱某的起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现口头裁定如下:准予原告甲公司撤回对被告钱某的起诉。不再另行制作书面裁定书,听清楚了吗?原:听清楚了。被告伊作为:听清楚了。审:本案经本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伊某同意支付原告甲公司款项40000元,定于2023年4月15日前付清(款项直接支付至甲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户名:朱*波,账号:62170018**********6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大学城支行);二、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伊某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争议。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甲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本案调解结案。双方阅读笔录无误后签字确认。案件结果:经过几个回合的谈判和开庭审理,高律师帮助当事人成功调解,由原来20万降低至支付4万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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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炎误诊为甲状腺癌
生,汉族,住哈尔滨市XX区XXXX。委托诉讼代理人:郝X,黑龙江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哈尔滨XX医院,住所地哈尔滨市XX区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于XX,院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X,黑龙江XX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喻XX,男,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哈尔滨市XX区X号。原告杨XX诉被告哈尔滨XX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X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郝X,被告哈尔滨XX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X、喻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哈尔滨XX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77851元;2、请求判令哈尔滨XX医院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以及鉴定费。事实与理由:2021年11月15日,患者因10日前双侧颈部发现肿块入被告哈尔滨XX医院就诊,诊断为甲状腺肿瘤,于2021年11月18日进行甲状腺全部切除术。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故起诉至法院。被告哈尔滨XX医院辩称,同意依照现有鉴定报告就双方之间的医疗损害赔偿问题进行赔偿,原告所请求的部分数额不合理,将在举证质证及最后陈述阶段详细阐述。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原告举示证据一、户口簿两册、残疾人证一份、诊断书、儿童发展评估报告。证据二、哈尔滨XX医院住院病历。证据三、哈尔滨XX医院住院票据1张及清单4张、门诊费票据12张;哈尔滨XX医院门诊票据2张;外购药票据3张;X医院门诊票据1张、哈尔滨XX医院门诊票据10张。证据四、鉴定意见书及发票。本院对原告举示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被告哈哈尔滨XX医院未举示证据。经本院审理查明,根据哈尔滨XX医院于2021年11月9日的病理检查报告显示,(甲状腺组织穿刺细胞涂片)见可疑癌细胞,建议基因检测进一步诊断。2021年11月15日,杨XX在哈尔滨XX医院住院6天,入院诊断甲状腺肿瘤。2021年11月18日,杨XX进行了甲状腺全部切除术+双喉返神经探查术+双中央组淋巴结清扫术。杨XX住院个人支付医疗费共计8446.81元。2021年11月4日杨XX支付检查费180元。2021年11月12日支付诊查费共计200元。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10月14日杨XX共计支付检查费2489.47元。杨XX购买药品支付1380.6元。诉讼中,杨XX向本院申请司法鉴定,XX司法鉴定中心于2022年9月27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1.杨XX的甲状腺全切除术与哈哈尔滨XX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原因力为75%。评定为七级残。2.误工期限为180日。3.护理期限60日,建议1人护理。4.营养期限为120日。5.需每年复查数次甲状腺功能情况,据其功能情况对症用药,费用按实际合理支出计算。杨XX支付鉴定费7410元。另查明,杨XX父母共计育有三名子女。杨XX父亲杨XX1947年2月18日生,母亲李XX1949年5月10日生。杨XX之女杨XX2010年5月28日生,杨XX之子杨XX2017年2月16日生。杨XX经哈尔滨XX医院诊断为儿童孤独症,根据儿童发展评估报告显示,孩子配合一般,未发现有口语表达能力。残疾人证显示杨XX为精神残疾人。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哈尔滨XX医院对杨XX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杨XX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过错原因力为75%。故对于原告杨XX诉讼请求合理部分,本院予以支持。具体计算如下:(一)医疗费共计12696.88元(人支付医疗费8446.81元+检查费180元+诊查费200元+检查费2489.47元+药品1380.6元。)x75%=9523元。(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杨XX住院6天,共计600元x75%=450元。(三)护理费,根据鉴定意见护理期为60日,1人护理,本院支持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居民和其他服务业标准,(114.94元/天60日x1人)x75%=5172元。(四)营养费,100元/天x120日x75%=90元。(五)伤残赔偿金,原告为七级伤残,33646元/年x20年x40%x75%=201876元。(六)误工费,原告从事软件工程师及半导体方面的维护工作,本院支持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369元/年+365日x180日x75%=29726元。(七)交通费,原告住院6天,本院支持6天x3元x75%=13.5元。(八)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50195元。杨XX父亲杨XX:24422元/年x5年÷3人x0.4x75%=12211元。杨XX母亲李XX:24422元/年x7年÷3人x0.4x75%=17095元。杨XX之子杨XX:24422元/年年÷2人x0.4x75%=47623元。杨XX之女杨XX:24422x13年÷2人x0.4x75%=47623元/年x20年÷2人x0.4x75%=73266元。(九)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考虑杨XX的伤残等级及全案案情,本院酌定为2.5万元。(十)鉴定费,根据发票显示为7410元,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医疗费12696.88元;二、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住院伙食补助费450元;三、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护理费5172元;四、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营养费9000元;五、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伤残赔偿金201876元;六、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误工费29726元;七、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交通费13.5元;八、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被扶养人生活费150195元。九、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十、哈尔滨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XX鉴定费7410元;十一、驳回杨XX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68元,被告哈尔滨XX医院承担7923元,杨XX承担545元。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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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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