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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工程建设律师文集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常见争议焦点及分析
月,原被告签订《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对原告位于宁波市XXXXX的别墅进行装修。工程总造价100万,明确具体施工起止日期。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本来通过被告订购主材,后原告中途改由自行订购主材,由于装修工程水电各个环节需要相互配合才能衔接完成,不同主材供应商供货延迟导致工期延误了一年,遂原告提起诉讼。【办案经过】本案原告起诉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291000元。(以合同总价1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一计算,从2022年6月9日暂计至2023年3月21日)2、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未完成部分的装修款约120000元。上述两项合计411000元。事实和理由2021年2月25日,原、被告签订《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对原告位于宁波市XXXXX的别墅进行装修。工程总造价为100万元,(开工日期2021年3月6日,竣工日期2022年4月6日)并对工期延误做出了特别约定(每延迟一日按装饰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依约足额支付了全部的工程价款100万元,但被告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工。在施工过程中,原告多次提醒被告,已严重逾期,属违约。截止原告起诉之日,该装修工程仍未完工,且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和偷工减料问题。原告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生效,被告应当依约全面履行,现因被告的原因,致使工程严重逾期甚至停工,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期间原告曾多次找被告沟通赔偿问题,无果。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请。该案本律师代理的是被告一方,接到原告的诉状时某公司委托律师已经离开庭没几天了。某公司原本打算自己公司员工出庭,但是又对装饰合同纠纷的法律关系和后果没有把握,所以考虑再说还是决定委托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更为放心。委托以后,我们立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再与某公司的就相关该装修项目的客户经理、工程经理、现场施工人员等一一沟通谈话,了解了整个装修项目从开工到收尾所有工程进程、争议的问题、矛盾所产生的原因和起源。通过对原告起诉材料的研究、与某公司相关员工的沟通,梳理了整个案件的几百页的聊天记录、装饰装修合同各个条款、工程预算表、主材确认书等等材料,制定了案件的诉讼策略和证据清单,立即向法院提交了几百页的证据材料。开庭当天整整四个多小时的激烈庭审,申请了两位证人当庭接受法官询问,并经过原被告律师的当庭发问,案件形势越来越明朗。我们认为造成该工程工期延误的原因和责任在于原告方,不该由被告来承担相应责任。所以案件经过法院的调解,未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律师评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装修工程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工程,只要买房就会搞搞装修,而且在家庭装修中一般因为装修队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也很多。本案原告在装饰装修合同中明确了装修日期起止时间,时间精确到了年月日,所以一旦装修公司超过该日期,原告就自然认为被告是需要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的,本案涉及的违约金就高达291000元。一个家庭装修的造价包括主材才100万元,违约金就高达三分之一。在正常情况下,业主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之日起,商量好装修方式签订合同,办好开工大吉,就算进入正式的装修阶段了。常规装修主要包括:做门、包门窗套、暖气罩、做踢脚线、挂镜线、石膏线、铺地面、刷墙、简单吊顶,水暖管线、铺设暗线及造型。装修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设计、前期、中期、后期。本案原告虽然明确了工期精确的起止时间,但是原本工期的主材采购是由被告来按期完成,但是该工程中途原告自行采购所有主材,该工期就不在被告能控制的范围了,造成了整体工期的延误,所以法院未支持原告的诉求。
周燕君律师
20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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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
褚某某代为加工,褚某某在未经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代加工他人商标标识三万余对,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刑事拘留。案例分析:褚某某家属找到我们,委托叶斌主任介入申请取保候审。在对于该案件的研讨会上,辩护人提出,褚某某的案情与他曾经办理的一起案件十分相似,该案件的处理结果是不起诉,故辩护团队决定朝着不起诉方向对褚某某进行辩护。辩护人提出两点辩护意见思路:第一点,褚某某共加工制作三叶草商标三万余对,最终检察院认定的件数是三万件或六万件对于情节认定上十分重要;第二点,褚某某是从犯,具有坦白情节,获利较少且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极其诚恳;案例结果:经过辩护团队大量的案例检索以及与检察院的沟通,最后,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团队的意见得到采纳,褚某某取得不起诉的好结果。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十二条第三款本解释第三条所规定的“件”,是指标有完整商标图样的一份标识。《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2018)闽0504刑初144号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三款“本解释第三条所规定的‘件’,是指标有完整商标图样的一份标识。”的规定,由于涉案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已依附于鞋盒之上,因商标的种类、样式相同,同一鞋盒上的多处标识对于鞋盒来源的识别作用是同一,故对依附于同一鞋盒上的多处标识应认定为一件。允道说法:全球假货市场已经成为了一个估值超上万亿美元的行业,由于造假卖假行业市场广阔、利润巨大,不少人铤而走险从事造假行业,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入罪标准较低,对于制造业而言,可能一两批货就达到入罪标准。制造和销售假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正规企业的利益,假货的存在侵害了正版产品的知识产权,导致正版企业面临市场份额和利润的减少,从而会影响该行业整体经济。目前,随着我国国家对于版权意识的提高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打击力度会适当加强,如有该类行为请警惕起来!
叶斌律师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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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为涉嫌盗窃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公司许多人因身体原因请假的便利条件,分多次拿走华为、苹果手机数部以及一个电子手表,而后通过二手平台转卖销赃,获利2万余元。案例分析:本案主要工作在罪名定性上,李某某能接触手机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影响李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或盗窃罪。若李某某的行为若认定为盗窃,则属于盗窃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若李某某被认定为职务侵占,则其获利仅2万元,尚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案例结果:最终成功为李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李某某前日到律所与叶斌主任进行交流、沟通,辩护人其保证,会全力以赴为其争取最好的结果!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关于确定盗窃罪数额标准的通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授权,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现将我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八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允道说法:快递员、仓库管理员等职业可以经常接触到价值较大的货物,但往往这些职业的工资都不高。面对唾手可得的财物,是否能抵挡诱惑?我们经办过数十起该类案件,这些当事人都是一时没有抵挡住诱惑而事后后悔不已,但经过辩护人的努力,许多当事人都收获不起诉决定,这宛如“重获新生”。
叶斌律师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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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他的人生,成功为涉嫌诈骗的大学生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行卡,根据上家要求,其办理了四张手机卡以及相应的银行卡、U盾,成套卖给上家。经查,四张银行卡合计支付结算金额达303320元人民币,其中一张卡被诈骗团伙用来转移资金,被害人损失30万元人民币。该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拱墅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贾某某的家长认为如果孩子留有案底一辈子就毁了,于是经过多方打听,联系到我们。叶斌主任也想拯救误入歧途的贾某某,亲自与贾某某会谈后,决定接受其委托,最终成功为其贾某某争取到起诉决定书!案例分析:在接受到当事人的委托后,为拯救人生刚起步的贾某某,辩护人十分重视该案件,组织多位资深刑事律师对案情进行研讨,总结本案争议焦点,梳理辩护思路。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贾某某主观上是否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2.贾某某能否认定为自首?辩护人对该案争议焦点作出明确回答,成为辩护意见核心观点:第一点,贾某某主观上并不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对于明知不应解释为泛化的可能性认知,而应当限制为相对具体的认知。根据贾某某提供的其与上家的聊天记录,上家告知贾某某用于刷单,但是刷单行为本身可能是经营行为,并不能推定贾某某明知上家收购银行卡是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不具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故意,不属于事先通谋的共同犯罪。贾某某将银行卡和电话卡一并交给上家后,根本不会接收到异常大额转账提醒,贾某某亦不属于事中承继的帮助犯。第二点,贾某某电话传唤后自动投案的行为依法可认定为自首。案例结果:拱墅区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贾某某不需要判处刑罚。
叶斌律师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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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病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一刀切为强奸,或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分析呢?允道刑事团队根据办案经验总结,与具有精神疾病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涉嫌强奸罪。首先,与患有精神病先天痴呆症的妇女发生关系。此种情形,由于患有精神病先天痴呆症的妇女缺乏正常的认识能力与意志能力,其承诺无效。所以,行为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程度严重的痴呆者而与之性交的,即使对方“同意”,也属于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但如果行为人确实无法知晓或确实不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也未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的,则不构成强奸罪。其次,与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病的妇女发生关系。此种情形,由于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妇女会处于精神正常状态与精神不正常状态两种情形,所以需要分别讨论。如行为人与妇女发生关系时,妇女处于精神不正常状态,则妇女属于缺乏正常认识能力与意志能力的状态,其承诺无效,行为人与其发生关系,将会涉嫌强奸罪。但如果妇女处于精神正常状态,此时妇女不属于缺乏正常认识能力与意识能力的状态,其愿意发生性行为的承诺与正常妇女的承诺并无区别,所以此时经过妇女本人同意与之性交,不会涉嫌强奸罪。最后,与患有精神病的妇女结婚后发生关系。此种情况,并不要求行为人与妇女存在法律婚姻,只需要行为人与妇女存在事实婚姻即可。存在婚姻关系,行为人与妇女共同生活,虽然与妇女发生关系,但实际上由于行为人的照顾,妇女在社会上生存的能力大大增强,此种情况不应当以强奸罪论处。不过如果行为人仅与妇女具有性生活而没有其他方面的共同生活,仍应当认定为强奸罪。允道刑事团队办理了众多性侵犯罪,具有自己的办案思路,后续会逐渐整理成文章发表,欢迎各位读者持续关注我们。
叶斌律师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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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犯罪金额如何确定
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销售金额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定罪量刑最重要的因素,如何确定销售金额自然也就成为刑事案件中控方和辩方的争议焦点。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价值的计算原则。这些产品的价值通常是根据已查清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来计算的。若无法查明实际销售价格,则按照销售者的标价来确定,如果实际销售价格和标价都无法查明,则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来计算。这三种确定数额的方法并非并列,而是有先后顺序的。但实际案件处理中,许多销售者都无法提供清晰可查的销售记录,公安机关也无法严格证明实际的销售情况。照常理推断,假冒商品的销售价格会显著低于正品销售价格(以假冒商品充当正品销售,可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按照正品的市场价值进行鉴定,显然过分高估了销售假冒商品的社会危害性,量刑畸重,销售者也无法负担高昂的罚金。针对这种情况,司法实践中法官会采取一些变通措施。在部分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自己的供述不违反常理,且有一些案件细节能与供述相印证,法院会采信被告人的供述。又例如如果以正品价格确定了犯罪金额,在量刑时,可能会紧贴起刑点确定刑期,或者在判处较重刑罚的同时,允许在缴纳罚金后适用缓刑。2020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修改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违法所得数额取代销售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在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上来说更为妥帖,但目前司法解释尚未针对修正案配套进行修改,因此实践中依然沿用2004年出台的旧司法解释。最高检已于2023年1月发布了新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相信不久会发布正式的新司法解释。以上的规定和实践表明尽管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实际案件中确定犯罪金额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处理,该罪的销售金额仍是辩护律师需要重点针对的辩点。
叶斌律师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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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了,应该怎么办?
踪,债权人的债权是不是就此要债无门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1、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2、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1、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2、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是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父母配偶。作为欠款人的债权人,当然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二、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二)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法典》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本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程杰律师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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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实践合同?
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分最早可追溯至罗马法,并且从历史沿革的角度看,实践合同的范围则在逐渐减少。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代物清偿协议是我国现行法上几种典型的实践合同。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第一,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第二,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第三,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实践合同的类型通常认为,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与代物清偿协议是典型的实践合同。.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即定金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需现实交付该定金。如果仅有设立定金的合意,而缺乏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合同不能成立,定金之债亦不产生。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就借款合同而言,我国《民法典》严格区分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并分别做了不同规定。其中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系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系实践合同。3.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交付标的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寄存人或者寄托人,为寄存人保管物品的人称为保管人或者受寄人。4.借用合同借用合同系实践合同,原因还是在于其无偿性的特点。出借人之所以愿意无偿将物借予借用人,往往出于出借人的好意或施惠,因此借用合同道德色彩浓厚,多存在于友人、亲戚等具有特定关系之人中。因此,在出借人将标的物交付给借用人,并使其与借用人成立借用关系之意思能够从客观上予以明确认定之前,法律不宜过度介入,使借用人得依法律之规定强制出借人交付其标的物。
程杰律师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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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工程建设法律知识
湖州工程建设法律专辑
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总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挂靠承包等等。在实践中,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合格的承包人,还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项等等。
工程承包常识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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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程承接后能否转包是否违法
政府工程承接后是不能进行转包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在司法实践当中,转包人一般需要对转承包人的履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转包与分包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
工程转包纠纷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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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流程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手续流程是:户主提出申请,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并交由乡镇审核,乡镇审核通过后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办理供地手续后会颁发建设用地通知书。
建设用地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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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终止后多长时间开工
建设工程开工的时间和招标终止没有关系的。工程招标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等。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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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违约责任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违约责任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法律对违约金的数额作出具体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或者是低于造成的损失。建筑工程合同违约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建筑工程索赔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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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和转包有哪些不同点
工程分包与转包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对象不同、合同效力不同以及对应的义务不同等。工程合法转包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合同应当规范、不得超出转包比例、严格合同质量控制等。
工程转包纠纷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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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施工
工程可以垫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垫资施工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垫资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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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必须要严谨,毕竟工程通常涉及的资金、社会安全问题都是很大的,项目方必须严格把控工程过程。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工程项目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项目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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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的定义是什么
工程结算的定义是指施工单位按照承包合同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向发包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的经济文件。其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而其计算方式主要有按月计算,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建设项目,目标计算方式或者分段结算等方式。
工程结算的定义是什么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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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内容大致包括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适用范围的规定、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等基本规定内容。建筑法属性属于法律而不属于行政法规。立法宗旨是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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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夜间许可施工合同办理是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提交,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发放许可证;不符合的,通知施工单位,并书面告知理由;在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进行申请办理;有效期是在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
夜间施工许可证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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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申请书怎么写
工程索赔申请书是需要写明工程名称、索赔的详细理由及经过、索赔金额的计算等等,同时还需要处理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实效性原则、协商处理原则,都是需要按照双方约定进行赔偿。索赔范围包括工期延期索赔、工期加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故障或条件索赔、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程终止索赔和其他索赔。
工程索赔申请书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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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专长找律师
离婚
房地产
公司法
合同法
继承法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知识产权
法律顾问
工程建设
拆迁安置
征地补偿
湖州工程建设律师咨询
政府公益性300㎡以下的工程不需办工程许可证吗
2023-07-15
我们公司中标了一个项目,业主指定了一款品牌,怎么解决?
2023-05-26
两家投标公司在评标过程中对另一家公司的投标提出质疑,这两家公司是串标吗?
2023-05-14
在吗我想问一下就是三天工期的
2022-12-14
建筑工程公示牌设置是依据哪条法律来的
2022-11-22
装修工程二级资质,能承接4000万工程吗?
2022-09-28
关于办煤场,出煤后,之后国家不允许运营了,那投入进去的资金怎么办
2022-06-16
我申请没有批下来,应该怎么办
2022-05-24
在餐桌上放广告牌宣传公益广告,顺便接商业广告需要哪个部门授权
2022-05-17
还是拒绝支付工程款与材料款以及赔偿款,请问我们如何要回材料款及工程款,是否可以向发包方要回!
2022-05-06
湖州工程建设法律问答
挂靠建筑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具体规定是什么
2023-11-24
工程队和人民纠纷?
2023-11-22
想请教一下,施工合同无效时,对方拖欠工程款项,能否申请追偿?
2023-11-17
拖欠工程款一年了!准备起诉 除了索要合同规定的费用还能要求对方给其他的费用吗
2023-11-07
请问,企业标准也是地方标准
2023-11-03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诉讼期限多长?
2023-10-30
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期的规定是什么?
2023-10-29
铁路客运合同纠纷诉讼期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2023-10-29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诉讼期限为多少年
2023-10-29
汽车货运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2023-10-29
湖州工程建设律师图文说法
中标后增加工程是否需要重新招标
雷锋
2023-10-25
中标后招标人不签订合同怎么办
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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