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百科 > 常用法律 > 合同 > 要约失效

    要约失效

      要约的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依合同法第20条规定,要约失效的事由有以下几种:

      (1)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广义的拒绝包括对要约内容的实质变更(构成反要约),但合同法将此单列为一项。

      (2)要约人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相关百科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未分类手动选择分类

    填写联系方式
    悬赏积分
    提交问题
    提问标题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