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百科 > 生活法律 > 保险税务 >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于年终奖的纳税办法,应先将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纳税人当月取得工资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也就是说,如果当月工资高于2000元,就直接将奖金除以12后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当月工资低于2000元,就将一次性奖金收入与当月工资合并扣除2000元后,再按前述方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未分类手动选择分类

    填写联系方式
    悬赏积分
    提交问题
    提问标题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