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百科 > 法律理论 > 民商 > 违约行为形态

    违约行为形态

      一、违约行为形态的概念

      违约行为形态,简称违约形态,是指根据违约行为所违反的合同义务的性质和特点而对违约行为所作的分类。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有利于选择最合理的方式救济自己的权利。例如,对于金钱债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二、违约行为形态的分类

      (一)一级分类

      违约行为总体上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二)二级分类

      1、预期违约可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

      2、实际违约可分为不履行、迟延履行和不完全履行。

      (三)三级分类

      1、不履行可分为拒绝履行和履行不能。

      2、迟延履行可分为给付迟延和受领迟延。

      3、不完全履行可分为不适当履行、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

      (四)四级分类

      1、给付迟延可分为全部迟延、部分迟延及金钱债务的迟延。

      2、瑕疵履行可分为质量瑕疵、数量瑕疵、方法和方式瑕疵、时间和地点瑕疵以及其他不符合合同义务的行为等。

      3、不适当履行可分为部分不适当履行及附随义务不适当履行。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未分类手动选择分类

    填写联系方式
    悬赏积分
    提交问题
    提问标题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