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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方法律行为

      一、单方法律行为的定义

      单方法律行为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可以是向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免除债务、追认无权代理、发布悬赏广告等行为,皆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二、单方法律行为的性质

      单方法律行为无须他人同意。

      单方法律行为通常只能为他人设定权利而不能单纯为他人设定义务,即单方法律行为一般都是给予他人以某种利益(如遗嘱行为系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设定权利),或对他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某种直接影响(如代理权的撤回、无权代理的承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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