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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孳息

      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

      一、孳息的分类

      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1、天然孳息

      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

      例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土地自然生长的粮食、草、树木等植物。

      2、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

      二、收取权的类型

      1、所有权人取得。所有权人取得是一种原则,这个很容易理解的。比如说,我们种植一棵桃树,那么当桃子收获时,肯定是种植桃树的所有权人取得桃子的所有权。

      2、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租赁一块土地,进行种植,那么土地上所生长的植物,在正常情况下,自然要归他所有。要不然,租赁人租赁土地的目的就不能实现。

      3、用益物权人取得。这个类似于租赁,比如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就是为了获得土地的孳息。

      4、占有人取得。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有此国家规定,善意的自主占有人(排除上述类似的占有状况)可以取得物之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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