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指导的概念
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二、基本特征
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不以国家权力为后盾。
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
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
4、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
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
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三、分类
1、行政指导有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标准
可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前者是指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文规定的,后者则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论何种行政指导均应遵循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做到合法、合理。
2、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
可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和个别的行政指导。前者是针对不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进行的,后者则是针对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进行。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是前者的具体化。
3、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