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以注册同性婚姻的国家或司法区域,同性婚姻的伴侣可以举行婚礼。但在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地方,类似婚礼的仪式称为“承诺仪式”,双方借此确立两人关系,互相承诺履行婚姻义务,但这种关系不被任何法律承认或保护,没有家庭(如子女的监护权,部分同性伴侣会领养子女)、财产(如共同财产、税务、继承)、社会(如医疗保险、探视、代做医疗决定、代行权利、移民)等多方面的权利。
在20世纪晚期和21世纪早期,一些要求将婚姻扩展到同性之间的运动开始发展起来。法律认定的婚姻结合对一系列的权利开发,包括社会保险、纳税、继承以及其它在法律上从未婚夫妇角度看难以获得的权利。
法律上对婚姻的认同方式排除了同性之间的情侣选择取得这些权利的权力(在法律上没有阻碍的异性恋婚姻有选择在法律上结婚并取得这些权利的选择权,但是同性恋情侣之间则没有这种选择权)。对同性婚姻的法律认同的缺乏也同样给同性恋情侣领养子女带来了阻力。当然,进入同性婚姻的不一定是同性恋者。
通常反对同性婚姻的反对者都有宗教背景,他们认为扩展婚姻到同性恋情侣上有可能破坏传统的婚姻价值观。在一些适应一夫一妻制度的国家,人们担心允许同性婚姻将可能重新打开对多夫多妻制度的立法,或其它很多令他们不愉快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