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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率

      上述计算公式尽管略有缺憾,即在关键性的“分子”含义上没有更明确地表述为“离婚对数”,但也未发生实质性的错误:所谓“次数”,自然指的是“对数”,因为离婚登记或法律认可只能由夫妻共同/同时“一次”性完成注册,而不可能将“一对”夫妻的离婚拆分计算为“两次”。

      发展趋势

      1、由于妇女就业率的增加,核心家庭日益普遍,人们对家庭民主化与家庭幸福的追求不断增长,离婚率还将有所上升;

      2、生产力的发展有可能使妇女在平等的基础上解除没有爱情的婚姻,但也使妇女更有可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而后者的结果将会大大减少离婚的比例。

      3、2009年中国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有246.8万对,比上年增加19.9万对,增长8.8%,粗离婚率为1.85,比上年增加0.14个千分点。从近五年情况看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平均增幅为7.65%,这说明中国已婚男女收入及个性越来越独立,自我意识越来越强。

      4、“离婚率高,是中国人追求高质量婚姻的另一种体现。”。大家都渴望幸福的婚姻和家庭港湾,但纯为降低离婚率去强求破镜重圆,对婚姻和生活有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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