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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原则

      (9)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0)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13)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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