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如何工作的?
【宪法依据】
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工作责任制】
工作责任制是指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机关内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所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的一种工作制度。
【接受人民监督】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温家宝总理明确表示人民代表有权利对他提出要求,这充分表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人民代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