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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即日起北平改名北京。

      北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中央四个直辖市之一,是全国政治和科学文化的中心,也是国际交往的中心,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北京位于中国华北大平原的北端。城市西边和北边是连绵不断的群山,属于太行山脉和燕山山脉,东边和南边是缓缓倾向渤海的大平原。

      北京全市面积16808平方公里,海拔高度43.5米,人口约1200万。城市的行政区分为10个区8个县,其中二环路以内的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和宣武区是传统上的内城区。近年来,内城区的东北部发展较快,西南部保留了较多的旧日风貌。

      北京的气候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有时有风沙;夏季潮湿多雨。一月份平均气温-4℃,七月份平均气温26℃。最好的旅游季节是4月下旬~6月上旬、8月下旬~11月底。

      北京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它作为城市的经历可以追朔到3000年前。在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燕国就在北京地区建立都城,名称叫“蓟”。

      秦、汉和三国时期北京地区是中国北方的重镇。西汉末年王莽在北京地区建立了大燕国,北京的别称“燕京”由此而来。南宋时期的辽在北京地区建立了陪都,金正式建都于北京。

      从此以后的元朝、明朝和清朝的都城均建立在北京,共有34位皇帝在此发号施令统治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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