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更新,近年中国移动出行的用户及交易规模逐步增长,网约快车、网约顺风车等逐渐成为出行的重要选择,改善人民的出行方式。但是如果乘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受伤该找谁索赔呢?
案例
小王在搭乘通过滴滴平台分配的网约车前往机场的过程中,因与其他车辆追尾发生交通事故。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小王因乘坐在后排,受伤严重,经司法鉴定所专家鉴定,评定为8级伤残,并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分别出具了鉴定意见。
小王在维护自身权益过程中,遭到了各方的推诿,在向各方索赔无果后,小王起诉了老李、小陈、两车分别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及滴滴出行的运营方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索赔共计三十余万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健康权的,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小王主张的三十余万元损失,有各项证据能够证明,应当予以支持。老李和小陈应当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各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除应当遵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证网络服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二)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车辆须投保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应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网约车的盈利模式多种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依然是经营者的一种商业模式,乘客是它的消费者,除了履行合同法层面的义务之外,还必须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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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索赔律师解析:
网约车服务平台,作为共享经济背景下第三方网络交易服务平台的一类,其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一直存在争议。尽管如此,根据2016年七部委联合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所以说,当顾客乘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找网约车平台、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乘客在乘坐网约车的时候受到了伤害的话,可以要求在其强制保险的范围内对乘客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