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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后发现是泡水车的能退款索赔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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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退车退款并索赔,具体赔偿金额一般由法院酌情确定,下面这个案件可供参考:汪某在闲鱼上向罗某买了一辆二手车,收到车后发现车辆是泡水车,汪某于是起诉退车退费并三倍赔偿。一审法院认为卖家故意隐瞒泡水车的事实,构成欺诈,且卖同时出售多辆车辆,属于经营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退车退费并三倍赔偿。二审法院认为卖家虽然同时出售多辆车辆,但涉案车辆是其母亲名下的,故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改判退车退费并酌情赔偿5万即可。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为:应否向汪买家支付赔偿款18万元,本院分析认定如下:本案中,代其母郑某出售涉案车辆给汪买家,在双方沟通时罗表示涉案车辆“没有毛病、目前瑕疵就是右灯有些水雾、日行灯不亮了”“就拖过一次车,当时没关好,蓄电瓶没电了”,但经本案查明的事实,涉案车辆是泡水车和事故车。 虽然罗抗辩主张称其已经告知汪买家泡水车的情况,但该陈述与双方在交易时及之后的微信沟通内容不符,故罗确存在隐瞒涉案车辆真实情况的事实,并以此欺骗汪买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主张其非经营者,因罗在闲鱼平台出售的涉案车辆是其母亲名下车辆,其母亲亦同意由其对车辆进行处置,故罗的行为是车辆持有者出售家庭所用汽车的行为,其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范的提供商品的经营者,故本院对罗的该抗辩意见予以采纳,并对汪买家依据该法要求罗承担购车款三倍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但因罗的上述合同欺诈行为,确实给汪买家造成了维修费、提车费、保险费和可得利益损失等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本院酌定由罗汪买家赔偿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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