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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未过户买家就装修了,合同解除装修费能赔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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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看合同有无约定,如无约定的话很难索赔,因为正常都是过户后才交楼,才装修的。另外也要看装修完成没有,对卖家有无利用价值,有利用价值的话可能酌情补偿点,没有利用价值的话说不定还要赔偿。如下面这个案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家支付200万首期款后就交钥匙。买家收楼后立即开始装修,花费装修费25万。但后面突然发现房屋有违建面积,最终合同解除。买家起诉卖家赔偿装修费损失。卖家反诉买家赔偿修复费(装修到一半)等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合同只是约定了买家支付首期款后交钥匙,但并未约定买家就可以装修,也无证据显示买家装修取得了卖家同意,正常买家应在过户后才开始装修,故买家装修费损失需自己承担。反而买家因装修将房屋弄得一塌糊涂,需要赔偿卖家修复费、评估费等损失19万。

判决书节选:

    关于卢买家主张装修费损失246770.49元的诉求。 卢买家在交纳部分购房款后,依约取得案涉房屋钥匙,但此时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案涉房屋的物权尚未转移至卢买家的名下,现有证据亦无法证实张卖家同意卢买家先行对案涉房屋进行装修,卢买家主张对案涉房屋实施装修所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卢买家自行承担。

    关于张卖家主张卢买家赔偿房屋修复费、鉴定费、评估费的诉讼请求。 如上评析,卢买家尚未取得案涉房屋的物权,在未经张卖家同意的前提下,无权对案涉房屋进行装修和打拆,卢买家存在明显过错。 鉴于合同已经解除,张卖家取回案涉房屋的钥匙后已经对房屋进行修复。 鉴于张卖家在作出评估结论书后才进行修复,且明知修复费用为159750,张卖家理应在修复费用限定的金额范围内进行修复,故一审法院对张卖家超出部分的修复费不予支持。 卢买家应将修复费159750,鉴定费9240元、评估费23000元清偿给张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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