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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如果案由起诉错了会怎样?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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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解答: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此类案件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可能涉及借贷纠纷、同居析产纠纷、借名买房纠纷、共有纠纷、婚外赠与纠纷等诸多案由,法院只会按照原告起诉的案由审理,审理后如果认为案由错误,就会裁定驳回起诉,让原告另案起诉。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以侵权纠纷起诉,就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了。律师提醒:有时候各法官对案由的认定看法不同,经常出现审理判决后甚至带了二审再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所以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尽量确定准确的案由。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徐男在起诉状中称其于2015年至2017年间先后向叶女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6044万余元,用于购买金融理财产品及向第三方支付相关费用等事项,截至2017年3月,叶女银行账户及关联证券账户中尚有徐男资金及孳息人民币1000万余元,后叶女与其弟叶某某串通,将上述属于徐男个人财产的1000万元资金转移至叶某某账户,且拒不返还,故徐男在本案中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叶女、叶某某返还案涉款项1000万元。本院对此分析如下,根据徐男主张,徐男向叶女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6044万余元用于金融理财,该等款项金额巨大,如果叶女对其银行账户中的巨款不享有任何权利,徐男必然要考虑保障资金安全的问题,但徐男并未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双方事先对叶女银行账户款项和理财收入归属存在书面协议或相关担保,而徐男与叶女曾是恋爱同居关系,叶女关于双方在恋爱同居期间存在共同买房、共同炒股及相互账户转账往来的主张,既有双方恋爱同居的事实作为基础,也有购置房产和徐男转入叶女账户巨额资金进行炒股的相关事实印证,法院予以采纳。徐男在本案中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对双方恋爱同居期间使用叶女账户理财后剩余在叶女账户中的资金及孳息人民币1000万余元主张权利,但双方恋爱同居期间往来的款项金额达数千万元之多,已经覆盖和远远超过徐男所主张的案涉款项金额,且双方还存在另案正在审理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故叶女关于本案实质为双方之间因分割恋爱同居期间财产引起的纠纷的主张能够成立,足以动摇徐男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提起本案诉讼所主张的基础法律关系,经法院释明后,徐男仍坚持以侵权责任纠纷起诉叶女与叶某某,所依据的基础法律关系错误,法院裁定驳回徐男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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