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厂房写字楼租赁争议律师,租赁无证房屋致合同无效如何赔偿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08
人浏览
广州租赁无证的房屋致合同无效后,承租人损失能否赔偿?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承租人承租一商铺后发现是临时建筑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于是起诉合同无效,退还押金,赔偿损。法院认定双方对合同无效各担责50%,判决出租人退还押金,赔偿一半损失。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杨承租与郭出租就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杨承租就此提出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租赁合同无效且杨承租已搬离,故郭出租应当将收取的押金返还给杨承租。杨承租就此提出返还押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对于杨承租主张郭出租赔偿经济损失161482元的诉讼请求,法院原则上予以支持,但须在其中扣减杨承租因经营中未尽审慎注意义务的过错责任。上述过错责任比例,法院酌情确定为50%。经核定,郭出租应当赔偿杨承租的经济损失数额为80741元。
以上内容由张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静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