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打同居析产官司厉害的律师(欢迎咨询)
广州同居析产纠纷中,一方受重伤还能起诉拍卖房产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一方受重伤需要使用房屋,法院暂时不会拍卖房屋,只会确认产权份额。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涉案房屋是陈男、刘女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且登记在两人名下,为双方共同共有。现双方自动解除同居关系后,陈男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取得的涉案房产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结合双方证据和主张,涉案房屋的出资比例及分割方式是本案争议焦点。
关于陈男、刘女对涉案房屋的出资比例。据陈男、刘女提交的证据及陈述,刘女在2011年7月发生交通事故致脑损伤后昏迷,之后一直住院治疗,并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常理可以推断涉案房屋自2011年7月-2014年4月的月供款应为陈男的个人出资,刘女提交的银行流水及委托历史明细列表证实涉案房屋的提前清偿部分共计410751.04元亦为陈男个人出资。刘女主张其在购买涉案房屋时出资现金35万元,但并未举证予以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法院对刘女的上述主张不予采信。而对于涉案房屋的首期款,陈男表示亦为其个人出资,但未举出相应有效证据予以作证,法院不予采信。现陈男表示愿意按首期款和所有月供款作为原刘女的共同出资计算出资比例,法院认为此乃陈男自主处理其诉权,亦合理照顾了刘女的实际情况,故予以照准。综上,陈男个人出资部分为540853.24元,其个人出资占房屋总出资额80.6%。
关于涉案房屋的分割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本案中,刘女因交通事故至脑外伤后遗症,四肢瘫,完全性失语,认知功能障碍,ADL完全依赖。现时由其父母照顾,故涉案房屋不具有司法拍卖的客观条件,故本案宜先确认双方各占涉案房屋的产权份额。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陈男占有涉案房屋80.6%产权份额,刘女占19.4%产权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