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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商品房认购书协议纠纷律师 不买房能否退款咨询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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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认购书没有开发商公司盖章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只要是在开发商售楼处签订的合同,即使是中介人员签的,也构成表见代理,没有开发商公司的盖章也成立且生效。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为: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广州万某花园认购书》是否成立生效;

关于涉案《认购书》是否成立生效的问题。被告庭审中陈述案涉楼盘被告委托合富辉煌销售公司进行销售代理,而被告也确认置业顾问谢某是合富辉煌销售公司的员工。谢美在被告万某销售大厅进行销售代理过程中使用被告《万某花园的认购书》固定版本与原告就购买被告楼盘的房屋达成了购买意向,并约定了楼房案涉房屋的楼层、户型、面积、金额、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因此,原告作为善意买受人在被告公司售楼部签订涉案《认购书》时有足够理由确信谢美具有代理被告签订《认购书》的权限。同时,原告在签订本《认购书》的同时已向被告支付定金20000元,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被告也实际收取了涉案房屋的定金,并出具《收款回执》。因此,谢美销售涉案房屋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双方合同关系成立,至于《广州万某花园认购书》是否加盖被告印章不影响谢美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被告称《认购书》没有被告盖章,且事后没有得到被告追认,该《认购书》未成立生效的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该《认购书》系原被告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该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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