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欠的工资打了欠条,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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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是一名外来打工者,2013年年初到一建筑工地打工一直到8月份。工作过程中老板陆续给老李发了一部分工资,剩下的6000多元工资打了一张欠条,上面写明未付的6000多元于2013年11月30日前付清。眼看到了年底,老板还是没有付钱的意思,老李着急了。一位老乡告诉老李,劳动争议案件要先去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可以到法院起诉。听到此,老李打起了退堂鼓,为6000多元折腾一番复杂的法律程序对于文化程度不高的老李来说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律师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按照这一规定,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涉及其他争议,可以凭借工资欠条直接起诉要求给付工资,而不必先通过劳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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