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珍律师

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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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浙江-杭州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如何处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问题?

来源:金玉珍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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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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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金玉珍
  • 执业律所: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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