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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申诉状

      民事申诉状,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

      一、制作要点

      首部

      (1)注明文书标题民事申诉状。

      (2)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基本情况,在其身份或有关基本事项之后,应注明其在原审或终审中的诉讼地位。

      (3)案由:写明申诉的案件名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判决、裁定编号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对该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态度。

      正文

      阐明申诉的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

      二、正文内容

      (1)请求事项:概括写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什么问题,从原则上说明要求达到的目的

      (一)标题:以“民事申诉状”或“申诉状”作标题

      (二)民事申诉人和对方当事的人基本情况

      1、民事申诉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及职务。

      2、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同原告项同

      (三)案件来源:写明申诉人不服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来源。如:“申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20××年×月×日〔20××〕××字第××字民事判决(裁定),现提出申诉。”

      (四)申诉请求:主要写明请求重新审理

      (五)申诉理由:这是申状中的核心部分。通常从原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引用法律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辩驳,并写明请求再审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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