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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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宁夏-银川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婚姻家庭

以子女名义购买房产,如何维护父母的最大利益?

来源:陈新有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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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由于各种原因,父母以孩子的名义购买房产较为普遍。房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可房款都是父母交纳的。一旦发生子女离异、或者子女不赡养老人等情况,就会直接危害到实际出资者父母的权益。那么如何保证父母的利益及永久居住权呢?本律师提供如下方式,供您们参考:

1 父母和孩子之间写个协议书,协议书明确房款系父母全额出资,所有权归孩子,房子不能买卖,父母在有生之年在该房享有永久居住权。

2 父母和孩子之间写个协议书,协议书明确房款系父母全额出资,虽房产证在孩子名下,但实际所有权归父母。

该协议可以自己写,但最好请律师代书更为专业。一旦发生房屋所有权纠纷,父母可以此作为主张自己是房屋实际所有人的证据。

以上内容由陈新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陈新有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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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332号一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新有
  • 执业律所:宁夏三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4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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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332号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