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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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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4、被继承人的财产凭证,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折原件

5、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在国外办理的遗嘱,需经遗嘱检验部门检定及外交认证

6、被继承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继承人合法情况的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8、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需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失踪多年的,应按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继承人失踪或死亡

9、公证员要求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由张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静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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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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