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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开展整形美容手术需要哪些资质或条件?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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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的医疗美容科室才有资质开展医疗美容项目。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并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前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至此,方可开展医疗美容项目。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根据《卫生部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批复》之规定,诊疗科目仅登记为美容中医科的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整形美容手术,应认定为超范围执业。

最后我们需要提醒各位读者,从事医疗美容的主诊医师必须是执业医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需同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否则涉嫌非法行医。除此之外还必须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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