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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翡翠原石赌石失败后能起诉退款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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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朋友介绍,长期从事买卖石头生意的何某认识了宝哥,并以40万元从宝哥处购得一块“翡翠原石”。据何某说,交易时宝哥就说这是一块紫罗兰翡翠原石,且现场开具了一张收款收据。只是没想到切割后拿到专业机构一鉴定,显示并非翡翠,这样的结果让何某傻了眼,遂诉至法院成讼,要求宝哥退回全款40万元。

一审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宝哥向何某返还货款40万元,何某将涉案原石返还宝哥。宝哥不服上诉。提出本案是玉石行业通用的“赌石”做法,收款收据也不是保证含有翡翠的意思,买家需凭借经验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并自行承担购买结果,不存在退货退款的情况。

二审法院认为双方交易的标的高达40万元,但在交易前,何某并未提出就涉案原石是否为翡翠或是否含有翡翠进行鉴定,而是在切开原石之后才单方送检。对此,何某陈述系基于对宝哥的信任。对于价款高达40万元的交易,何某述称其仅凭宝哥的单方承诺即相信该交易标的为翡翠,而不进行任何鉴定,亦不要求宝哥书面承诺如非翡翠则退货退款就立即向宝哥支付了40万元,并不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特征。

因此,二审法院在综合听取了证人证言、审查本案证据以及查阅相关资料后,依法认定,本案交易模式实为翡翠行业通行的交易方式——赌石或赌玉。既然何某接受了这样一种交易的模式,并且在交易后也对涉案原石进行了切割,其要求全额退货退款的诉讼请求显然于理不合、于法无据,故不予支持。不过,二审法官注意到,本案存在与通常翡翠行业中赌石行为不同之处,即宝哥向何某出具了一张《收据》,清晰载明:“今收缅甸翡翠原石一块,重量33.5公斤,价肆拾万元正(400,000元)”。证人李某也说,看到过别人赌石,没有看到过别人写过收据。

二审法院认为,该份《收据》系宝哥亲笔书写,宝哥在该份《收据》中写明出售的是“翡翠原石”。无论双方在实际交易时如何洽谈,该份《收据》的表述确实存在让人认为涉案标的系翡翠原石、极大可能切割出翡翠的意思。二审法院还认为,基于该份《收据》以及宝哥与何某之间的熟人关系,法院相信双方之间的交易不完全等同于翡翠市场上陌生人之间的赌石模式,而存在一定基于熟人的信赖。因此,如果完全驳回何某的诉请,显然有失公平。但是,如果不考虑到翡翠行业特殊的交易模式,直接判令全额退款并退货,显然对宝哥也有失公允。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在衡平双方利益的基础上,二审法院酌判宝哥向何某退还20万元货款及相应的同期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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