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离婚必须去法院起诉离婚?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17
人浏览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而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
5、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对于不在祖国内地登记的婚姻,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以上内容由张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静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