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能否以房屋临近马路,太吵为由解除合同?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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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商品房毗邻交通干线,受超标噪声污染,购房人能否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律师解答:不能。
商品房毗邻城市交通干线,受超标噪声污染,购房人常会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在交通干线已经客观存在,且开发商没有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购房人诉称的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并非由于出卖人违约行为所致。其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张,不符合《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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