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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被骗婚该怎么办?骗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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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很多男性经过包装,俨然一副钻石王老五的形象,很多大龄女青年渴望嫁入豪门做阔太,结婚后才发现童话里都是骗人的,自己的丈夫其实是一个屌丝男,当初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到头来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此种情况下的骗婚,实际上也是一种骗色行为,那么遭遇此类情形该怎么办呢?

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骗取财物,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话,应该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但是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例,大多不涉及骗取金钱,只是男方单纯的虚构自身经济实力,骗取女方结婚,不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了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所谓胁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显然,骗婚关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

 可见,根据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骗婚既不属于婚姻法中的无效婚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的可撤销婚姻,因此,只能属于婚姻法中的合法婚姻,所以说,在遭遇骗婚后,受害者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解决。

      从目前立法来看,法律对于单纯的骗色行为,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所以各位朋友还是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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