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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像您咨询过了,她说没有房产证不能公证,需要我和我弟签字吗
    您好,专业老师立即和你联系!请您留下联系方式,直接电话回复!
    广和律所团队已解答
    #遗产继承 昨天17:03·四川南充 已帮助
    我的是平板小货车注册了货拉拉和货车帮,正常拉货需要办什么证件吗
    1. 机动车驾驶证:这是作为货拉拉司机的基本证件,证明你具备合法的驾驶能力。在申请时,务必确保你的驾驶证没有过期并且没有违法记录。 2. 机动车行驶证:这张证件是证明你拥有一辆合法车辆的重要凭证。同时,行驶证上的信息也会用于进行平台审核和记录相关的车辆信息。 3. 从业资格证:在新规中,重质量4.5吨及以下车辆的货拉拉司机不再需要持有该证件,所以如果你驾驶的是这类车辆,则可以省去这个步骤。 4. 道路运输证(营运证):对于重量超过4.5吨的车辆,这是一个必备证件。它证明了你的车辆具备进行商业运输的合法资格,也是保障你在道路上正常运营的必备条件。
    周清智已解答
    #其他 昨天13:39·四川南充 已帮助
    公司关仓了,未买社保怎么办?
    在建筑公司破产后,其法人资格保留,能处理清算偿债事务。善后工作完成后,清算组需编写详尽的清算报告,提交给股东会议、股东大会或法院核实
    张弦已解答
    #社会保险 昨天 11:13·四川南充 已帮助
    淘宝好友私下交易给红包被骗
    您好,稍后给您回电详聊,请注意接听
    广和律所团队已解答
    #网络诈骗 昨天 10:06·四川南充 已帮助
    59岁工伤后辞职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6个月平均工资全额拿还是像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样只能拿全额的10%
    你好,现在处理到哪一步了?
    殷万亮已解答
    #工伤索赔 前天 13:35·四川南充 已帮助
    南充征收诉讼流程如何规定
    根据告知条件提出
    乐山法律问答顾问已解答
    #土地纠纷 04-26 10:56·四川南充 已帮助
    您好!秦律师,我想咨询合资买的车子,卖了我有资格分钱吗
    你好,现在处理到哪一步了?有无合同
    殷万亮已解答
    #招标投标 04-26 09:19·四川南充 已帮助
    在常平镇起诉欠钱不还都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起诉欠钱不还的,一般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这些: 1、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 2、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递交的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 3、人民法院受理后,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判决书生效后,等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欠款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如果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则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或者是人民法院的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进行偿还; 2、有能力偿还却拒绝偿还的,将由人民法院判处强制执行。
    南充法律问答顾问已解答
    #债务追讨 04-26 07:24·四川南充 已帮助
    骑电动车闯红灯撞伤人达10级伤惨 但因为车上有人突发心脏病怎么判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周清智已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 04-25 22:39·四川南充 已帮助
    我在快递公司做呢几个月突然工资少了一千多怎么办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周清智已解答
    #讨薪 04-25 20:18·四川南充 已帮助
    律师解答动态
    烟台法律问答顾问
    烟台法律问答顾问
    4分钟前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
    5分钟前
    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西双版纳州法律问答顾问
    西双版纳州法律问答顾问
    5分钟前
    修河道占用农民土地的赔偿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 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 3、批准后,公布方案; 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济源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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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分钟前
    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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