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悦建律师

王悦建

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法律咨询
  • 王悦建
    您好: 依据我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依据本法条,如果你被证明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法定情形,则你老公是有权利要求你赔偿的。
    2009-12-30
  • 王悦建
    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因双方婚姻较短,法院会判决您离婚的,不会有青春损失费的问题。
    2009-12-29
  • 王悦建
    没有结婚证,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男方提出断绝双方的关系,则女方应依法退回彩礼,但也要考虑当地的习俗。
    2009-12-29
  • 王悦建
    依据上海高院的审判意见,如果房产是男方婚前所买,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则该房产产权为男方所有,但如果婚后有还贷,则还贷部分为 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分割。如果装修和家具是女方所出,且该装修款和家具款为婚前财产,则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部分送修款,家具也可归女方自己所有。
    2009-12-29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悦建
  • 执业律所: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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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