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礼芳律师

官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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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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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 官礼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所以,你能得到儿子的抚养权. 如接纳此意见,请点击\"采纳新\",谢谢
    2009-02-11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官礼芳
  • 执业律所:华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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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28号奥林匹克大厦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