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善超律师

廖善超

律师
服务地区:广西-桂林

擅长:

法律咨询
  • 廖善超
    你好! 1、事实是车祸至今根本无法正常工作,误工费还按8个月吗?-------你说的情况属于持续误工,误工费可以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 标准是按最底工资还是平均工资?-------按照省一级人民政府统计的开庭时的上一年度工资标准来计算。 2、护理费是按护理人员工资还是有标准(护理人员工资实际没有减少)------按照在当地请一个护理人员的工资来计算。 3、精神损失能高于5000吗?------这个要问法官。 4、医药费除外你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车费、住宿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具体要按照你们当地的赔偿标准来计算。
    2009-03-14
  • 廖善超
    妈吗再嫁后,我有义务赡养吗?-------有。 她再嫁后的家产我有继承权吗?------对属于你妈妈的财产份额,在你妈妈去世后,你是有继承权的。
    2009-03-14
  • 廖善超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乙方是机动车,应当先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范围内赔偿,超过的再按照比例承担;如果双方都是非机动车,应当按照比例承担;如果甲方是机动车,乙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则甲方不能要求乙方赔偿。
    2009-03-14
  • 廖善超
    去计划生育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就可以了。
    2009-03-14
  • 廖善超
    你好!你可以对已经发生的损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和保险公司先给予部分赔偿并申请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对以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待治疗终结后再另行主张。
    2009-03-14
  • 廖善超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009-03-14
  • 廖善超
    可以 的。
    2009-03-14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廖善超
  • 执业律所:广西独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503*********42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西-桂林
  • 地  址:
    桂林市中山中路39号南方大厦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