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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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题外话,你太马虎了!在没有搞清楚他们到底说的什么的情况下就把钱给了人家! 如果你能证明你交钱给以前的铺面老板,房东知道这个事情但是没有提出异议的话,那么证明房东认可你们的转让。现在你可以要求返还转让费,并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你不能证明房东对你们的转让是认可的,那么你们之间的转让合同是无效的,无效合同自始不产生效力,你可以要求返还转让费!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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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你的一句话叙述,我还不能作出判断! 但是,你一点财产得不到的可能是非常小的!对方如果知道你有过错,那么他(她)会主张给你少分!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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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身伤害的标准赔偿!你可以要求赔偿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另外,你需要作伤残鉴定,如果构成伤残级别,按照级别来赔偿残疾赔偿金!最好是找当地律师,给你算一下,然后写个意见!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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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这是你的权利!200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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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愿意转给她妈妈监护,她妈妈也要,这个很好办,双方写个协议做个变更就是了!公不公证并不是很重要!200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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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孩子和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本着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作出判决! 确定以后,在以后的时间里,双方还可以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并且,在发生一定情况的前提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关系,比如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不好,孩子继续由其抚养不能健康的成长等等,总之,对孩子的成长有利是一个遵循的原则!200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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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约定的还款日期是06年4月5号,但是他在约定的日期没有还款,那么从4月6日起,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你在从4月6号开始的两年之内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在两年之内,没有提起诉讼,也没有通过其他的方式要求他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过了,你还可以起诉,但是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不会打赢官司了。 可是,根据你的情况,你在两年当中一直催促他还钱,是你一直在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诉讼时效会因为你的主张而发生中断,所以,诉讼时效并没有过。但是,需要你举证证明的是,你在两年的时间里向他主张过自己的权利。如果你无法证明,那么你的诉讼请请求有被法院以时效为由驳回的可能!200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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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的前提必须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这个原因 能证明分居的证据然是越多越好,法院会综合作出认定!200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