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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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证完全有效,公证不是赠与协议生效的要件!200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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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200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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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的,如果不公正就没有必要在公证处起草了!如果要做公证,就可以在公证处顺便起草! 公证费按照标准收取!200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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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搞错了继承的意思!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等。。。 你的父母都还在世,只是离婚而已,所以不存在什么继承!只有当一方或者双方去世,才可能产生继承! 另外,即便你父母离婚,你随一方生活或者不随一方生活,那么你都不会丧失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200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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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不要!20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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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算是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归为他自己的债务!2008-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