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勇清律师

黄勇清

律师
服务地区:福建-厦门

擅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知识产权,婚姻家庭

法律咨询
  • 黄勇清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08-06-19
  • 黄勇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若未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手续,应补办,否则按非法同居处理。
    2008-06-19
  • 黄勇清
    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电话录音、证人等都可以。
    2008-06-19
  • 黄勇清
    医院有存档,您可以要求医院补开出生证明。
    2008-06-18
  • 黄勇清
    您仍需承担付款责任。
    2008-06-18
  • 黄勇清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不能过户,互换也就行不通。
    2008-06-18
  • 黄勇清
    信用社可能会起诉您,你朋友和你承担连带责任。
    2008-06-18
  • 黄勇清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已不能再要求员工交违约金。 您若辞职,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2008-06-18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黄勇清
  • 执业律所:福建自立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502*********55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福建-厦门
  • 地  址:
    厦门市湖东路6号华龙大厦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