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惟尚律师

潘惟尚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继承,刑事案件,医疗纠纷

法律咨询
  • 潘惟尚
    如果将对方撞死,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交警才会限制人身自由的
    2011-01-31
  • 潘惟尚
    可能涉嫌重婚罪
    2011-01-31
  • 潘惟尚
    子女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与子女无关。
    2011-01-31
  • 潘惟尚
    所谓雇用合同,是指提供劳务,雇用人给付报酬的合同。首先雇用合同是以提供劳务为标的合同,受雇人只要按照雇用人的指示提供了劳务,而无须再问劳务是否产生了雇用人可期望的结果,受雇人就有权要求雇用人给付报酬。而承揽合同则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主要工作。其标的是工作成果。它与雇用合同之间的区别:雇用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其次承揽合同履行中所生的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而雇用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则是由接受劳务的雇用人承担。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承揽人与定作人未形成劳动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用合同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要受雇用人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须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指挥,与雇用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对方施工人员属于工伤是没问题,可以向公司索赔或向你索赔。
    2011-01-31
  • 潘惟尚
    1000元,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3]53号)规定。 一、企业职工(含离休、退休、退职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由每人500元调整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 二、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逝世时,其丧葬费标准以1000元为基数,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计发,即死者年龄在10周岁以上者为二分之一;1周岁至10周岁者为三分之一;1周岁以下者不给。 三、企业为逝世职工举行遗体告别的费用,包括租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开支,由企业据实报销。 四、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逝世后的丧葬费,凡是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其他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五、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2010-12-16
  • 潘惟尚
    可以有,因为对于债务是否存在,还需要向第三人来核实,但是法院也可以一并处理
    2010-12-16
  • 潘惟尚
    1公司注册之前的保险很难补缴,2、签合同后到投保期间空缺的8个月应补缴保险3经济裁员等于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根据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或者双倍)4、劳动合同应该给劳动者,5、老职工有要求补偿的权利,时效一般是1年。
    2010-12-16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潘惟尚
  • 执业律所:山东自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2*********62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 地  址:
    青岛市上海路6号1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