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律师

刘明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知识产权,互联网纠纷

法律咨询
  • 刘明
    你好,可凭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来电或面谈免费咨询。
    2011-02-08
  • 刘明
    不可以,需双方达成合意。
    2011-02-08
  • 刘明
    不可以。
    2011-02-08
  • 刘明
    可以凭相关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公安部门的户籍系统是有你的户籍资料的,补办户口后再去补办身份证件即可。
    2011-02-08
  • 刘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或面谈免费咨询。
    2011-02-08
  • 刘明
    其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不会受理。但是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此限制。 其二,小孩的抚养权问题,经济条件并不是唯一的因素,也就是说并不是谁更有钱小孩子就归谁抚养。小孩抚养权问题,除了经济条件外,对小孩的成长发育是否有利等等问题也是考虑因素。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小孩年龄比较小,女方经济条件尚可的情况下,判决给女方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或面谈免费咨询。
    2011-02-08
  • 刘明
    能否构成重婚罪,有严格的限制。并不是说只要结了婚与他人生了孩子,或者同居了就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似你所说的情况,如果对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还是不能构成重婚罪的。 如有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或面谈免费咨询。
    2011-02-08
  • 刘明
    如果离婚协议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是可以凭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的。 如有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或面谈免费咨询。
    2011-02-08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明
  • 执业律所: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301*********04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423号乾城大厦B座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