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峰律师

陈少峰

律师
服务地区:福建-福州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法律咨询
  • 陈少峰
    争取到高于1000元/月的抚养费是没有问题的。(福建婚姻律师网)
    2010-05-16
  • 陈少峰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孩子出生后可以要求男方承担一定的抚养费。
    2010-05-16
  • 陈少峰
    离婚案件无特殊情况,原告必须亲自到庭。
    2010-05-16
  • 陈少峰
    要看给你家的3万元的性质,才能确定是否归还。没办结婚证生育的小孩,作为父母均有抚养的义务,看由谁抚养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就归谁抚养,由另一方支付适当的抚养费。当然双方能够自行协商处理法律是充许的。
    2010-05-16
  • 陈少峰
    宣判的时候一般不会再开庭,直接通知当事人过去签收判决书。如果开庭的陈述法院已经记录在案,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否则很难加以否定,因此如果案件比较复杂,还是聘请专业律师提供帮助较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10-05-16
  • 陈少峰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必须确定由一方负责偿还,另一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没有离婚的时候对方又跟第三者在一起,根据情况可以控告对方重婚或者离婚时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010-05-16
  • 陈少峰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你所说的情况很难得到损害赔偿。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你所述的情况,可以认定对方有重大过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对方应少分或不分。
    2010-05-16
  • 陈少峰
    可以在女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2010-05-16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少峰
  • 执业律所:福建韦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501*********52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福建-福州
  • 地  址:
    福州市仓山区